关于“十一”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关于“十一”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各分公司、公司各部门:
根据国务院对2016年“十一”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现将我公司节日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郑发货业务: 9月30日正常收发货,10月1日—10月3日总公司放假3天,10月4日正常收发货。
二、返程业务: 9月30日暂停收货
三、货款发放:10月1日—10月7日暂停货款发放(含网银打款),10月8日正常发款(含网银打款)。
四、考勤核算:10月份行政人员满勤为25天,一线员工满勤为26天。
五、放假期间的相关要求
1、各分公司要根据总部放假时间做好到货接收和放假安排。
2、各部门应根据放假时间和工作运营情况,提前做好节日期间的工作安排及节日期间主要岗位的值班安排。
3、各部门放假前要统一检查是否存在有安全隐患,确保节日期间一切正常。安保人员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,必须做好防火、防盗等相关工作,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,并做好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(作业平台应做好迟发货物的安全存放)。
4、节后必须按时返岗(除运营部普通员工外),各部门人员要按时参加10月4日上午9:00在公司行政院内举行的升旗会议,分公司管理部进行现场点名,作业部下午15:00点名,无故迟到,每人罚款20元,会议结束未报到者视为旷会,一线员工每人罚款50元,主管以上人员每人罚款100元,并追究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责任。
5、节假日期间外出游玩请携带好个人的随身物品,并注意交通和人身安全。
衷心祝愿全体员工节日愉快!
特此通知
河南省豫锋物流有限公司
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